【明報專訊】女私人助理稱上班半年間多次被男上司性騷擾,首日上班男上司藉調校汽車座椅而將身體壓向她的胸口,其後又被對方問有否試過婚前性行為,上司更自言對性很開放,暗示欲與她發生性行為,後來更要求出差時與她同住一房。女助理決定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日前代表女助理入稟區院,指男上司及其公司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索償6萬元情感創傷,及要求男上司書面道歉。 兩名答辯人分別為女申索人的男上司Dinesh Arjan Mahbubani,以及由男上司任董事的寶島(香港)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申索人於2016年3月29日起受僱於寶島(香港)出任私人助理,上班首天乘坐男上司座駕往開會,其間問對方如何調校座椅,對方將上身挨向申索人胸口,更伸手在她大腿旁的按鈕調校,令申索人感到不安。 上班首日遭壓胸 申索人又指,男上司有時在辦公室會把手放在她膊頭及腰背。同年5月26日,申索人向首答辯人表示不喜歡上述身體接觸。惟約兩個月後,首答辯人主動問申索人有否試過婚前性行為,申索人感到被冒犯沒有回應,首答辯人又自言對性很開放,申索人認為他暗示邀請與她發生性行為。同年9月21日,首答辯人要求與申索人往福州出差期間同住一間雙人房,申索人拒絕,當晚更發WhatsApp向首答辯人表示,決定不再跟他公幹。首答辯人後來稱改為分房並向她道歉,兩日後申索人向平機會投訴。 【入稟編號:DCEO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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