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防隊目涉5年前向香港海關申請進口兩輛保時捷跑車時,提交兩份虛假的「英國登記證書」以逃稅約96萬元。消防隊目昨被裁定其中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成,裁判官認為他有計劃及預謀犯案,判監9個月,並以上訴理由不充分為由,拒絕其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消防隊目即時還押。 被告張慶傑(52歲)已被暫停消防隊目職務,他於2013年12月向海關報稱2011年購入一輛保時捷911 Speedster已獲得英國登記證書,但海關查核發現該車在2010年已由英國運輸署簽發證書。根據早前證供,《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列明若證明汽車已於外國登記及自用,可根據車主擁有該車的年期,獲得稅項折扣,因此被告透過使用涉案的假證書,逃稅70多萬元。 逃稅70萬 官指精心策劃 至於被告被控的另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裁判官香淑嫻認為因英國司機及牌照局職員口供所指的車輛底盤號碼,與被告的保時捷底盤號碼不完全符合,基於有疑點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香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沒有悔意,精心策劃使用涉案由外地機構簽發的虛假文書,令海關難以認證,認為監禁是對被告唯一合適的刑罰,以10個月作為量刑起點。 惟考慮到被告過往服務消防處30多年又熱心做義工,酌情減刑半個月,另因控方在檢控上有8個月的延誤,再減刑半個月,終判被告9個月監禁。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被告求情稱,被告已婚、沒有子女,沒有案底,進口的車輛是自用,沒證據顯示他製作涉案的假文件,被告在消防處服務32年,有正面及良好性格,希望法庭能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案件編號:ESCC4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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