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年近半百的中國大陸女子與一名加拿大男子在首次見面的4天後閃電結婚,該名女子在過往10年內曾先後3次試圖透過配偶擔保的家庭團聚移民申請途徑移居加國,但均因被懷疑是「假結婚、真移民」而導致移民申請被拒。
該名女子近期在加國境內提出的移民申請再度被拒,因而向聯邦法院尋求司法覆核,但法官在上周公布的裁決中支持移民官就該宗配偶擔保的移民案得出的結論,那就是該名女子結婚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獲取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她的婚姻不是真實的。
男70歲 女56歲
法庭文件顯示,該名與加籍男子閃婚的中國女子姓陳,現年56歲,她的丈夫現年70歲,兩人在2007年12月初經人介紹相識,在透過長途電話交流了一個月之後,他倆於2008年1月17日在中國首次見面,並在4天後結婚。
陳女士在2008年4月向聯邦移民部提交移民申請,由她的丈夫擔保申請來加團聚,但她的移民申請在2009年4月被拒。陳女士的丈夫其後向移民上訴部門提出了上訴,但在2011年1月被駁回上訴。移民上訴部門發現,陳女士的丈夫作為上訴人,無法證明兩人的婚姻是真實的。
陳女士在2013年9月再度提交了移民申請,但她的申請在2013年12月被拒。陳女士的丈夫再度向移民上訴部門提出了上訴,但在2014年8月撤回了上訴申請。
女方經美入加
就在2015年9月19日,陳女士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經美國入境加拿大。她聲稱,她在獲悉她的丈夫需要動手術,而又將無法到中國大陸的情況下,決定來加拿大與丈夫在一起。
陳女士於2016年7月15日在加國境內提交了配偶擔保的移民申請,她和丈夫均在2017年12月5日接受了移民官的面談,陪同出席面談的還有律師和翻譯。是次面談持續了近兩個小時,陳女士和她的丈夫被查詢了很多問題,內容涉及兩人的背景、家庭關係、住所、財政狀況、婚姻和性關係、日常生活等。
陳女士的移民申請在2018年1月19日被拒,因為移民官認為她結婚的主要目的是獲取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她的婚姻不是真實的。
6個答案定生死
移民官還強調說,在陳女士和丈夫就提問做出回答時,兩人的答案有6處存在出入,引發對其婚姻真實性和兩人可信度的懷疑。這6處差異包括兩人在出席面談的前一天晚餐吃的是什麼,他倆最近一次在餐廳吃飯的時間;陳女士有幾個孫子孫女;他倆在面談的當天早晨醒來的時間以及陳女士的受教育程度和兩人的性關係。移民官得出的結論是,兩人的答案存在的出入是非常重要的,超過了申請人證明其婚姻真實性的因素。
陳女士就移民官予以拒簽的決定尋求司法覆核,聯邦法院的法官在日前發表的裁決中指出,該宗申請的決定性議題就是移民官發現陳女士的婚姻不是真實的,而他也認同移民官的結論是合理的。
早上何時醒
法官在裁決中說,陳女士認為她和她的丈夫在面談當天的醒來時間的說法存在差異是不重要的,他同意她的說法。但是,移民官根據兩人對於陳女士的孫子孫女在人數方面存在差異,引發對兩人婚姻真實性的懷疑,是合理的。陳女士在面談中說,她有3名孫子孫女。而她的丈夫則回答說,陳女士有4名孫子孫女。
儘管陳女士辯稱,她的丈夫對她的孫輩人數感到困惑,但她的丈夫在回答時清晰表明,他相信陳女士有4名孫子孫女,包括她最大的女兒育有一女,第二個女兒育有一子一女以及陳女士的兒子育有一子,總共是4名孫子孫女。這一矛盾是涉及陳女士家庭情況的重要因素,並非不重要的。
飲茶抑吃飯
與之相似的是,有關陳女士的受教育程度以及他倆最近一次在餐廳吃飯的時間,兩人提供的答案出現差異也是同樣重要的。陳女士指出,她在校接受教育的時間是7年,但她的丈夫說,她在校接受教育的時間是9年。兩人在回答有關餐廳的問題時,陳女士說,她丈夫的外甥請他倆去家中吃飯,而陳女士的丈夫則說,他的侄女在2015年帶他們去一間中餐廳飲茶。
對於陳女士爭辯說,移民官沒有就她提供的證據予以足夠的重視,特別是她的丈夫將她列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以及房東提供的信件來證明其婚姻的真實性。
法官並不買帳,他指出,陳女士的丈夫將她列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可能有多個理由,至於房東提供的信件只是說明,陳女士的丈夫向其告知,陳女士已在2015年9月搬入與他同住。
法官由此而得出結論說,移民官提供的拒簽理由可能不是完美的,但從整體來看,移民官的決定是合理的。因此,陳女士尋求司法覆核的申請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