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針對學校處理懷疑虐兒個案的程序及方式,教育局昨趁開學前向全港中小學、幼稚園發通告稱,如校方發現懷疑情G嚴重虐兒個案,可能涉及刑事罪行,或相關兒童的人身安全或生命受到即時威脅,學校須盡快致電報警;又建議學校以書面方式向警方舉報非緊急案件。有幼稚園校長稱,一下子要校方決定報警與否,擔心錯判事件的嚴重度,表示感到有點壓力。 遇懷疑個案 可轉介社署 教育局昨發通告,提醒學校留意懷疑虐兒個案,以及處理事件時的程序(見表)。通告表示,如學校已識別出懷疑虐兒的「新個案」,需緊急轉介至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時,可先致電,然後傳真「轉介信件」至所屬地區的服務課,確定個案獲跟進;若該學生是遭父母或監護人虐待,學校毋須經家長同意便可轉介。 通告又稱,如學校發現個案可能涉及刑事罪行,且情G嚴重,或令兒童的人身安全或生命受即時威脅,如嚴重身體虐待,學校須盡快報警,又提醒學校隱瞞事件或延誤舉報會令兒童安全受威脅;如個案屬非緊急,建議以書面方式向警方舉報,填妥「向警方舉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報案表」及其他表格自行交予虐兒案件調查組。 學校憂報錯案影響家長信任 荃威幼稚園校長張如卉表示,學校一定會盡力處理懷疑虐兒個案,但要短時間內判斷報警與否並不容易,在校方角度,覺得有點壓力,「責任變相落在學校身上,如果不報警就等於學校的疏忽;如果『報錯了』怎麼辦?家長之後如何信任校方呢?」她稱會視乎情G聯絡社工再決定,而非一下子就決定報警,「除非看到學生直接被人打,普通人看到這些情G也會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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