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組織調查發現,超過90%的茤觓略廙搨t擔額外水電費用,租住權利亦缺乏保障,想追討濫收費用相對困難。團體認為,政府應監察及跟進濫收情況,又建議政府為茤苳幓ㄗ悇z貼。 香港大學科斯產權研究中心及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去年11月至今年6月做調查,共收回居於深水鶠B油尖旺等地區的171茤苳嶊滌搢驉C結果發現,超過90%住戶需負擔額外的水電費用。電費方面,82.5%住戶繳交電費予業主。茤苭庣q每度收費平均為1.6元,比中電的平均淨電價1.154元高38.6%。以香港家庭平均每月用電量400度為例,電力公司收費461.6元,但茤苳嵽郁◆暋漸640元,即約電費的1.4倍。水費方面,78.3%住戶繳交水費予業主。茤苳嶀艨O收費平均數是13.4元,以平均四人家庭每月用水量13.65立方米,水務署收費為每月82.1元,茤苳嶉h需付182.9元,約為正常的2.2倍。 兩成無書面租約 難追討費用 調查又發現,22.5%的住戶沒有書面租約,租用權薄弱,若想追討濫收費用相對困難。沒有書面租約住戶負擔的「人均電費濫收金額」高於有書面租約的,平均每住戶多付74.4元。 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梁嘉敏稱,濫收情G持續,3年多前茤苳嶁C度電被收約1.2至1.3元,但現已升1.6至1.7元。聯席組織幹事任真表示,有茤苳幓縞景漹惕i業主,需以小額錢債方式追討費用,但因缺乏租約或水電費等單據,被調解員勸說放棄追討。任真認為,整個投訴機制存有問題。 聯席促請政府嚴格監察及跟進濫收水電費的情G,認為政府應設立租務穩定機制,以保障租住權,及推廣平等標準租約取代坊間的租約,令租戶不需再被濫收水電費或逼遷等。另外,因不少租戶為節省電費,被迫減少使用電器如空調,聯席建議,政府應考慮提供恆常夏季能源津貼,直接發放給租戶,在6至9月,如每月向3人家庭或上以津貼700元,並設立3年未上樓租金津貼,紓緩基層住屋壓力。 政府擬在立法會本月休會前申請87 億元撥款,向每個住宅用戶提供3000元電費補貼,分60 個月發放,每月50 元。有茤苳彄嶀腄A政府雖然計劃提供電費補貼,但她是把電費交給業主,未能受惠政府的補貼,又擔心業主因中電將加價而提高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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