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ICC)的公信力一直受質疑,迄今正式起訴的案件僅24宗,全部涉及非洲國家,惹針對非洲質疑。論者認為,ICC應放眼亞洲的違反人權罪行,若就羅興亞危機展開調查,將有助重振ICC聲望,但當中的法律障礙並不容易。 被指破壞非洲和解 非盟倡成員國退出 ICC在2002年7月按《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成立,現有123個成員國,當中33個為非洲國家,惟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國、美國和俄羅斯均未有正式加入。 ICC的主要職責為起訴和審判種族滅絕、反人類罪和戰爭罪行等罪行,但過去一直只針對非洲,惹來種族主義的質疑。去年布隆迪更正式退出,是15年來首次。 非洲的民間社會、和平推動者和學者都指摘ICC為西方國家操控、破壞非洲和解。去年2月非洲聯盟就提出草案,建議非盟的成員國退出ICC。 檢察官本蘇達今年4月要求ICC處理羅興亞危機。她認為,鑑於羅興亞危機涉及的驅逐出境罪行性質,因此ICC具有調查的司法權,但她亦承認驅逐出境罪的定義存在不確定,而且ICC的司法權亦有限制。法律專家Benjamin Zawacki指出,ICC處理的案件多是成員國要求行使司法管豁權,或聯合國安理會轉介。不過安理會至今未將羅興亞問題轉介ICC,迫使檢察官另闢蹊徑,但仍要視乎ICC法官是否接納其理據,「若法官接納,本蘇達將展開調查,以求找出這些嚴重罪行的黑手,最終起訴他們及追究責任」。(衛報/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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