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來自山西、曾在多間餐館任職廚師的華裔男子﹐多次在妻子不願意的情況下強行性交﹐甚至因此而令妻子小產﹐但其妻一直啞忍﹐直至在一次偶然機會下﹐看到有關小冊子後﹐才明白丈夫的行為違法。事後還揭發﹐丈夫還性騷擾女兒﹐如隔茪繯遄M壓在女兒身上﹐上下移動﹔又強吻女兒﹐直至女兒警告要告發他的行為﹐被告才收斂。
事件及後被揭發﹐被告被控以性侵犯妻子和女兒的罪名成立﹐最終判囚6年。
46歲的被告高中畢業﹐於烹飪學校畢業後﹐成為大廚。他來到多倫多後﹐在多間餐館做過廚師。
被告與太太均為中國移民。女方最先來到加拿大。她於2006年開始﹐在多倫多任職保母﹔到2009年﹐她丈夫(即被告)便帶2名女兒由中國來加和她團聚。
被告在妻子不願意的情況下強行與她性交﹐早在兩人於中國生活時就經常發生。兩夫妻其後在加國團聚﹐這情況仍然繼續。
妻子即使正值月事﹐丈夫亦強逼行房。這情況幾乎是每月發生一次。
丈夫的粗暴更導致太太小產。當時﹐懷孕2月的妻子已上H睡茪F。此時﹐丈夫進來﹐捉住她雙腳拉到H邊。妻子問他幹什麼。他甚麼也不說﹐便脫去她的內褲﹐然後將她的腿擱到自己肩頭﹐強行性交。這時她感到疼痛﹐要他停止﹐但他不理。她想叫﹐但又怕驚醒睡在隔壁房間的孩子。丈夫完事後就睡了。
翌日早上﹐她感到腹部疼痛﹐才發現自己下體流血。她到醫院檢查後﹐醫生告訴她小產了。
另一次發生在2014年初。當時妻子身穿睡衣﹐同樣已經睡了。丈夫甫走進房間﹐便撲到她身上。她告訴丈丈自己正值月事﹐不想行房。但丈夫不理對方反對﹐便強行發生關係。第二天﹐她發現自己小便帶血﹐更持續一個月腹痛。
妻看小冊子始知無權強行性交
直至一次﹐她到多倫多「癖癮和心理健康中心」探望女兒時﹐無意中看到一份有關性侵犯的小冊子。這才知道丈夫違背妻子意願強行性交亦屬犯法行為。新獲得的信息促使她向警方報告自己的遭遇。
被告不但強行與妻子性交﹐他還性騷擾當時只有10歲的大女兒。
案情指﹐他會在晚上睡覺時﹐刻意讓兩名女兒睡在他的兩側。當他們聊天時﹐他會壓到大女兒身上﹐然後轉頭看牆上的鐘。據大女的供詞指﹐當時她感到自己的大腿間有一根冰棒模樣的東西。然後﹐被告便從她身上下來。事發時﹐女兒穿著內褲﹐被告則只穿平角短褲。
被告又曾在其他場合撫摸及親吻女兒。此外﹐她在洗手間洗澡時﹐被告亦會借故進來擁抱她。女兒曾向被告揚言﹐要把事情報告老師﹔但被告則說﹐沒人會相信她的話。
原來父親的性騷擾行為早在中國時便開始﹐只是她一直沒有對外張揚﹐只因為覺得沒有地方可以申訴。
當他們一家在多倫多團聚後﹐被告侵犯女兒的事沒有停止。在姐妹倆睡覺時﹐被告會趁茤f妹睡茷寣M便躺在大女兒身上﹐他們中間隔荋鄐l。被告有時穿平角褲﹐有時牛仔褲但中間的鏈條打開。他會強吻女兒﹐並在她身體上下移動。
女兒形容他強吻她時﹐就像要吃下她的嘴巴似的﹐把她嚇壞了。
直至一次﹐女兒反抗﹐被告便對女兒說﹐如果她敢將事情說出去﹐她就慘了﹔自此以後﹐他便再沒有性騷擾她。
犯人的刑期聆訊於今年5月進行。控方要求判刑8年至9年﹐辯方律師則建議3年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