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偷公司支票郵袋 膠紙貼走名字改抬頭 囚3年半 官:專業賊人
【明報專訊】債築高台的宣傳製作公司前僱員為償還賭債及賭博,被公司解僱後,潛入公司偷取客戶支票,並以膠紙將支票收款人的名字「貼走」,再寫上自己的名字;他又在荃灣及葵涌的工廠大廈,三度趁郵差派信時偷去郵包,將郵包內的支票存入個人戶口,總涉款逾89萬元。前僱員昨日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企圖盜竊及入屋犯法共25罪,被判囚3年半。法官形容被告行為令人反感,又令不少人因而永久遺失信件。
為還賭債及賭博 涉款89萬
辯方求情稱,被告黃連德(28歲)本於城市大學就讀會計專業,但未有完成學位課程,辯方又解釋他干犯本案是因為要償還賭債及賭博。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稱,被告為專業賊人,專挑工廈犯案,趁郵差忙於工作時取去郵包,並在巴士上拆開信件,將不適用的信件丟進垃圾桶,行為令人反感,又令不少人因而永久失去信件,事件明顯為精心策劃。
官斥令人永久遺失信件
案情指被告本為一間宣傳製作公司的銷售員,去年1月被解僱。其後公司發現多張由被告負責處理的客戶支票不翼而飛,公司職員其後發現公司大門門鎖被破壞,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被解僱後仍兩度出現於公司大廈內。
面額小於5000元支票掉棄
被告再於去年2月15日至3月7日,三度於荃灣及葵涌的工廈內,趁郵差派信時,偷去3個郵包。被告警誡下承認曾爆入舊公司偷去支票,並以膠紙將支票收款人的名字「貼走」,再寫上自己的名字,並將支票存入個人戶口。被告警誡下又承認,偷取郵包後,會立刻搜尋郵包內的支票,並以同樣手法將支票存入個人戶口,又會將面額小於5000元的支票掉棄。被告存入所偷取共20張支票,涉款逾89萬元。
【案件編號︰DCCC 9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