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明知無療效證據 促員工賣療程 DR口號「無窮人」 巨額佣金誘促銷
【明報專訊】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2012年疑接受打針療程後死亡,集團創辦人、負責療程的醫生及配製血製品的實驗室助理被控誤殺罪,昨繼續受審。控方指出,DR集團為求牟取暴利,以「DR之女無窮人」等搵錢口號及巨額佣金,激勵員工落力推銷療程,惟集團深知療程有不妥之處,故一直秘密推銷,只向熟客入手,更要求客人簽署免責聲明,表明不會就療程引起的問題追究集團。
3名被告依次為集團創辦人周向榮(62歲)、實驗室助理陳冠忠(32歲)及女醫生麥允齡(35歲),他們被指於2012年10月10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
控方於開案陳辭指出,DR集團深知涉案的CIK療程為實驗階段,沒證據證明功效對健康良好的人有保健功效,仍急於在廣州「受訓」兩日後即日宣布推出,目的是希望「搶頭啖湯」,推出獨家療程牟取暴利。
控方指出,集團聲稱療程有助減輕痛症、令人精神及增強性功能,建議向失眠及痛症客人推銷。每針療程最低定價5.9萬元,員工可因應不同客人調整價錢,集團又推出「3針九折」優惠和分期付款等。
免惹麻煩只向熟客推銷
控方表示,首被告周向榮為求促銷,不時以「DR之女(職員)無窮人,搵錢要用腦用心神」等「格言」鼓勵員工。集團又以巨額佣金激勵員工落力推銷,若職員售出3針總值逾16萬元的療程,負責推銷的員工可獲1.2萬元「超級佣金」,從旁協助的員工亦可獲4000元,經理及助理經理分別可得5000元及1600元佣金。
控方指出,推銷療程手法十分秘密,規定宣傳海報不得面向街外,員工只准向熟客推銷,避免向「麻煩」的客人推銷,以免將來要退款,死者陳宛琳當時是已光顧集團2至3年的忠實客戶。
控方表示,秘密推銷是因為集團深知涉案療程有不妥之處,又要求每名客戶簽署免責聲明,內容提到未有任何證據證明涉案療程的保健作用,簽署人明白療程或會引致發燒及其他未知的副作用,惟簽署人仍願意接受療程,自行承擔責任,不會向醫生或診所追究等。控方斥集團只想賺錢,不願承擔責任。
控方指出,首被告明知療程功效未有實證,在缺乏安全制度下推出療程;次被告不符資格配製涉案血製品,亦未有採取獲認可的步驟以保產品安全;第三被告為死者注射前,未有確保血製品是否未受污染,3人的行為構成嚴重疏忽,導致陳宛琳死亡。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