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哭聲 母誤殺男嬰罪成 去年保釋誕女 一度涉虐兒
【明報專訊】年輕主婦前年報警求助指不足3個月大的兒子突然無呼吸,男嬰經搶救後不治。母親警誡下稱受不了兒子哭聲「情不自禁」虐打兒子,形容有時會「掌摑佢塊面,搣佢塊面,K佢落H」。母親日前在高院受審後,昨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誤殺罪名成立。據悉,被告於本案保釋期間再誕一女,去年再被控一項虐兒罪,惟於本年初因證據不足獲撤控。
5男2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4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梁笑芳(31歲)誤殺罪成,被告聞判時表現平靜,多日來陪她到庭的女親友亦表現冷靜,但拒絕回應記者問題。法官指希望多了解被告背景才判刑,押後待索背景及心理報告,辯方屆時再求情,被告還押至4月27日判刑。
女嬰臉瘀手指流血 證據不足撤控
陪審團裁定被告於前年8月25日在香港非法殺死當時僅兩個多月大的兒子李汶軒。據悉被告在本案保釋期間,即去年11月26日在香港再誕下一名女嬰,當時由被告照顧及餵奶,惟3天後女嬰被護士發現手指流血及臉部有瘀傷,護士起疑決定報警求助。被告其後被控一項虐兒罪,惟於本年初因證據不足獲撤控。
「摑佢搣佢 K佢落H」
被告早前在警方錄影會面中稱,男嬰於前年5月28日出生,她起初將兒子交予二姐照顧,7月中才接回兒子。她指接回兒子時「唔覺自己有問題」,但當她覺得兒子喊聲嘈吵時,她因「唔鍾意佢」,便會「掌摑佢塊面,搣佢塊面,K佢落H」,她又稱「真係控制唔到先郁手打汶軒」。她又以玩具嬰兒示範,用雙手舉起兒子,用力前後搖晃兒子頭部,及大力把他拋到H上。
同年8月25日下午3時45分,被告三姊發現男嬰身體不正常抽搐,面色變青,呼吸困難,不諳急救的被告與三姊接力為男嬰做心外壓。直至兩小時後,被告才報警求助,同日約晚上7時男嬰證實死亡。法醫早前作供時表示,男嬰身上有多達16處瘀傷,死因為「受虐性腦傷」,男嬰離世時顱內有75毫升積血,法醫相信因積血無法消散,令男嬰死亡。
【案件編號:HCCC2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