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不時有警務人員涉觸犯刑事罪行被捕,警隊操守備受關注。保安局昨表示,去年因涉刑事罪行而停職及離職的警務人員共達49人,當中須離職的有18人,是近5年來最高。保安局指出,警方沒有備存有關人員停職期間領取薪金所涉金額的數據。 保安局昨就預算案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其中回應議員劉小麗查詢涉刑罪而停職或離職警人數。保安局指去年有26名警員、4名警長及1名警署警長,合共31警因涉及刑事罪行須停職,較2015年的29人稍多;另有14名警員及4名警長共18人須離職,比2015年的9人多一倍。 涉盜竊詐騙性罪行毆打失當 保安局表示,涉及的罪行包括盜竊、詐騙、性罪行、毆打或傷人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去年亦有18人因涉警隊違紀行為而須停職,無論因刑罪致停職或離職警的數字,均是自2012年以來新高。 此外,去年共有34名警務人員被警方拘捕,較2015年的19人,上升79%,其中21人「涉嫌干犯警隊定義為性質屬較嚴重的刑事案件」,包括3人涉傷人及嚴重毆打、2人涉店舖盜竊、4人涉雜項盜竊、4人涉詐騙,另有5人涉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打鬥、刑事疰a及破壞公眾體統等其他罪行。 噴椒340次 增36% 另外保安局回覆其他議員查詢,提及警方去年利用隨身攝錄機錄影的片段有307段,當中110段於公眾活動期間拍攝,分別較前年的增65%及1.2倍,有27段片段保留超過372日,以作調查及證物用途;另,警方去年以數碼手提攝錄機拍下796段涉公眾活動的片段,較前年的520段增53%。警方2016年財政年度(至今年2月底)共施放胡椒噴劑340次,較2015年度的249次增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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