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六旬無業漢被指在31年前(1986年)搶劫打金工場後潛逃內地,之後再在內地因販毒及蓄意傷人被判無期徒刑,服刑19年後於去年獲釋,並「用自己鴾隤k」返港自首,警員一度以為他開玩笑。六旬漢自首時否認搶劫,稱僅受點頭之交利誘到打金工場教訓男東主。他昨在高院承認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逾30年沒見的兒子到庭,令他感到很驚喜。
被告方俊雄(66歲)原被控的另一項搶劫罪,獲准留在法庭存檔。據悉,同案另外兩人仍然在逃。案件押後至4月3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
逾30年沒見 開心兒子現身法庭
辯方昨解釋,被告當年被捕後獲准保釋,其間返內地,原只為奔喪,當年已婚的他在內地結識了一名女子,與對方結婚後誕下女兒,此後一直沒有返港。被告去年覺得在香港有一宗案件未了,故「用自己鴾隤k」回港自首。被告於1977年在港與妻子結婚,育有一子一女,潛逃多年均沒與本港妻兒聯絡。被告潛逃之時約4歲、現年35歲的兒子,昨日突然現身法庭,辯方稱這令被告感到開心。
內地販毒傷人 服刑19年
法官透露,被告曾撰信要求申請保釋,被告稱於1997年因刑事案件在內地被判處無期徒刑,服刑19年,至去年才獲釋。據悉,被告在內地犯下販毒及蓄意傷人罪。據內地2000年一篇報道,被告與另外數名同黨因販毒罪被判刑,1998年被告在獄中與同案犯人拳打腳踢姓章男子,被告之後再被判刑。
1986年在本港打金工場發生的案件,兩名事主楊柳及余愛枝為夫婦,現已60多歲,早前向警方表示不欲回憶事件,以免影響現時生活,故不欲出庭作供。案發時,楊為榮泰打金工場的東主,夫婦與子女同住該位於旺角上海街的工場內。1986年4月28日上午約9時,被告與另外兩名男子前往工場,楊應門時,其中一名自稱「雜差」的男子出示一張類似警察委任證,稱有人報案工場內有非法入境者,要求入內調查。
3名男子進入工場後,其中兩人亮出約12吋長牛肉刀,另一人則取出一把手槍,持刀男及持槍男上前捉虓芋A糾纏間,一人用刀斬向楊頭部兩次,另一人則用刀斬傷余的左手。楊氏夫婦反抗,分別向窗外及開門呼救。3名男子趁機逃走,被告一直被楊尾隨追趕,逃走期間遇上正趕往現場的警員,當場被捕。楊氏夫婦送院縫針後康復,無造成永久傷勢。
被告警誡下稱案發前一日,一名叫「朱仔」的點頭之交向他表示翌日會與友人到上海街「屈」(誣陷)一名姓楊男子,因為楊「滾驉v朱仔一名偷渡來港的女親戚,被楊妻發現後趕走該女親戚。朱仔完事後會與被告分錢。
【案件編號:HCCC128/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