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丁屋被拒 原居民覆核指政策「沒公開」
【明報專訊】新界原居民不滿地政總署以「沒有公開」的政策,拒絕他在荃灣老圍公立學校的原址建丁屋的申請,認為署方決定違反其合理期望,以及處理其申請時考慮了不相關因素,昨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求推翻署方的決定,及要求署方處理其申請。
地署指祖父棄建丁屋資格
申請人張以樂(24歲)在入稟狀透露,去年11月他向地政總署申請在荃灣老圍公立學校的原址興建丁屋,惟署方於翌月拒絕其申請。他指署方聲稱申請人的祖父於1984年接受搬村政策的搬村賠償,故其後人同時失去興建丁屋的資格。根據署方所提供的信件,其祖父當年獲署方重新配置政府興建的房屋,及向祖父的兒子(即申請人父親)出售另一塊丁屋地,並由祖父信託持有。
但張認為此信件屬「沒有公開」的政策,署方亦未能提供其祖父知道相關政策的存在證明。雖然署方曾建議可讓他免補地價購入其他丁屋或在丁屋地上建屋等,但他認為相關安排不及讓他自行興建丁屋有利。
他又指出「沒有公開」的政策違反其合理期望,署方一直沒有就政策作出解釋,但政策剝奪他的興建丁屋權利。另外,他認為署方的決定不合法,因署方處理其申請時,不應考慮其他不相關因素,即該「沒有公開」的政策。
【案件編號:HCAL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