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的士司機接載任職護士的女乘客時,半脫褲子並露出陽具,事主見狀大驚,隨即用手機拍下報警。的士司機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昨指案件情節獨特和嚴重,判其監禁21天。的士司機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拒絕。 申保釋上訴遭拒 裁判官判刑時指早前索取的數份報告顯示,被告李國成(40歲)無精神和毒品問題,惟被告在的士上露出陽具,比一般同類案件獨特及嚴重,須判即時監禁。辯方提出保釋等候上訴,指若法庭不批准保釋,其後上訴聆訊時被告將已完成服刑,裁判官最終不批准。 早前審訊時,辯方曾質疑事主誤把褲頭、安全帶及T恤等當成陽具,又指她看見被告拉低褲子便說他露出陽具只是「直覺」及「幻覺」,實情是被告當時因皮膚病發作需搔癢。惟裁判官認為,事主任職護士近10年,每周需為逾20名患膀胱癌的男病人清潔下身,有豐富人生和工作經驗,相信其觀察準確無誤。 裁判官又指被告明知當時有多名女乘客在車上,除非他智力有嚴重問題,否則不可能因搔癢而忘記拉上褲子,批評被告的說法只為開脫。 【案件編號:KTCC41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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