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男子2014年因拒絕與14歲少年分手,揚言公開裸照,威迫少年維持性關係,今年初被裁定與21歲以下男子肛交及刑事恐嚇罪成判囚。該男子出獄不久,即以同一手段犯案,威迫另一14歲少年肛交。警方昨於粉嶺將涉案男子拘捕,案件交觀塘警區重案組跟進。 被捕29歲男子姓羅,涉嫌與16歲以下男子同性肛交,昨早被押返觀塘警署扣查。據悉,羅出獄不久,透過同性戀網站結識14歲少年,迅速發展親密關係,羅於9月至10月間,多次到事主的觀塘寓所肛交,更拍下事主裸照。事主其後欲終止關係,羅以發放其裸照給少年同學作威脅,要求繼續兩人關係。 事主就讀的學校其後得悉事件,職員於上周三(14日)到觀塘警署報案,案件由重案組接手。警方深入調查後,昨日在粉嶺一單位拘捕羅。警方呼籲任何人如有相關資料提供,致電3661 0623與調查人員聯絡。 2014年6月,羅在網上結識另一名14歲少年,其後到對方住所見面和肛交,並發展成情侶。少年一個月後要求分手,羅拒絕,並以少年裸照威脅。 羅被裁定罪成,今年1月被判囚32個月(刑期由還押開始計算),心理報告顯示他有戀童癖,法官勸他在獄中認真接受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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