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婚漢與女學護發展婚外情遭妻子揭發,二人分手後,女學護涉用8吋長餐刀怒插已婚漢背部和胸部共7刀。女學護早前被裁定罪成,昨被判監3年8個月。法官判刑時表示明白愛情可以很盲目,但不能接受以暴力解決感情問題。 報告指沒精神病暴力傾向 被告簡媛茌(29歲)4項有意圖而傷人及1項刑事恐嚇罪成,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和精神科醫生報告,稱被告沒有精神病和暴力傾向,又說被告遭遇坎坷,經歷遭前夫出賣、騙去父母金錢,為男事主鄭柏堯墮胎後,鄭又對她不忠。 暫委法官高偉雄判刑時表示,被告與事主交往前已知事主已婚,法庭無意作道德和倫理的審判,雖然明白愛情可以很盲目,但不能接受以暴力解決感情問題。法官認為被告並非在一時衝動下犯案,而是在毫無徵兆下以利刀襲擊事主,又說涉案的刀鋒銳利,未有對事主造成永久傷殘實屬幸運。 交往前知事主已婚 官:無意道德審判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簡媛茌於今年1月12及13日,在她的住所及事主座駕等地方,先後7次用8吋長的刀刺向事主鄭柏堯的背部、胸部等,又用事主的手提電話致電事主母親,恐嚇稱:「我唔擔保佢齊全返薄v。事主送院後仍清醒,檢查後發現前胸腔和左背多處刺傷、右邊有血胸、左邊腎臟有裂傷及腎周邊血腫,肺部亦有受傷。事主於1月14日凌晨接受手術,發現胸部有7道約0.5厘米至2.5厘米深傷口。 事主鄭柏堯在審訊中供稱,案發當日他到被告寓所替被告做家務,打算離開時突遭被告從後潑液體,並以8吋長餐刀刺他背部近腰位置。他問被告為何施襲,被告未有理會,並再向他左胸近心臟位置刺了3刀。鄭與被告糾纏約30分鐘,失血過多無力反抗,終爬至他早前泊車的位置,惟其車匙在被告手中,被告堅持駕車送他回家,並再插了他右胸一刀,他唯有就範。 鄭稱被告駕車期間曾講電話,又曾停車插了他右胸一刀,被告把他送到將軍澳健明h停車場,然後坐在其大腿上,他不能移動或下車,被告再向他右胸刺了一刀。其後他的父母趕至,並將他救出。 觀塘重案組督察許頌娸判刑後在庭外表示,案件源於感情糾紛,呼籲市民如有感情問題要盡快尋求協助,避免不愉快事情發生。 【案件編號:DCCC387/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