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深圳海關查獲21宗走私止咳水案獲法院判決 今年1月至10月,深圳海關緝私部門偵辦的21宗走私止咳水案件已獲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21名被告人以涉嫌走私毒品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七個月不等的刑罰,並分別被判處人民幣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罰金。據了解,被告人多數為「水客」且年齡不大,企圖通過行李藏匿幫他人攜帶止咳水以獲取帶工費。今年以來,深圳海關已偵辦83宗走私止咳水案,現已移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56宗。 據深圳海關緝私部門介紹,走私止咳水案件均為旅檢渠道查獲,走私嫌疑人多為90後「水客」且有低齡化趨勢,有的當事人甚至是「95後」。今年3月18日,男性大陸旅客程某某從福田口岸入境,皇崗海關關員見其手上吃力地提著手提袋,還背著一鼓鼓的大背包,神色慌張,便對其進行抽查。經檢查,在其攜帶塑料手提袋和背包內發現了未向海關申報的止咳水100瓶(120ml/瓶),經鑒定,上述100瓶止咳水均檢出可待因成分。據悉,程某某出生於1997年,年僅19歲,他交代為賺取零花錢而幫他人攜帶止咳水走私入境,不料觸犯刑法。因犯走私毒品罪,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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