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就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事件引發的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周二(15日)頒下判辭,裁定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敗訴,宣布他無權為梁頌恆和游蕙禎再次監誓。立法會秘書處昨向全體議員發信稱,根據法律意見,主席並無合理的上訴勝算,故不打算就判決上訴。 謝偉俊稱合理 郭榮鏗:未諮詢議員 公民黨署理黨魁楊岳橋認為,法庭裁決指主席決定錯誤,裁定他無權再次監誓,認為梁君彥應再上訴釐清這一點。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梁君彥未曾就此諮詢議員意見,不明白他為何會做這樣的決定,要求他公開有關法律意見。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則認為法庭判決合理,梁君彥上訴勝算低,認同不上訴的決定。 法庭早前裁定,梁頌恆和游蕙禎在上月12日拒絕作出立法會誓言,故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的規定,二人必須被視為已離任立法會議員的職位。因此,法庭宣布立法會主席無權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9條,為梁游二人再作的任何宣誓再次監誓,或准許為他們再作的任何宣誓再次監誓。 立法會秘書處向議員發出的信件稱,立法會主席在案中由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和大律師陳浩淇代表,根據他們的法律意見,立法會主席並無合理的上訴勝算。有鑑於此項法律意見,立法會主席不打算就法庭的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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