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房委會於1998年始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讓住戶可選擇以折扣價購買所租住的單位,並於2005至2006年終止計劃。現有39個租置計劃屋h的租戶,仍可購買所住單位。 房委會一般是租置屋h的大業主。房委會稱,為鼓勵業主參與屋h管理,並提倡業主自主,房署代表於法團管理委員會表決一般管理事宜時會保持中立,讓其他業主決定屋h日常運作,但在具深遠影響的重要事宜投票方面,如議決維修基金運用或增加管理費等,代表房委會的房署人員才會積極行使房委會業權。過去5年,房署人員曾於各租置屋h的業主大會上,就約200項議決事項投票。 用維修基金增管理費等大事會出手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趙恩來稱,房委會反對運用基金及集資維修,並向業主詳述有關決定,做法較少見,可見房委會意識到有關大維修的花費龐大,而法團又未能清晰交代細節。 雖然法團仍可於業主大會上就該大維修表決,但由於房委會為博康h大業主,手執過千票,足以左右大局。有反對有關維修的業主稱,房委會的反對票對他們來說猶如打了一支「強心針」,希望未來可先否決該工程,再物色合適人選成立新一屆法團,於更透明的平台才處理維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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