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獲米芝蓮一星的餐廳「胡同」,兩名前廚師向3名食物供應商索取回佣及以報大數的發票詐騙餐廳,7年間獲利150萬元。5人昨承認串謀詐騙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27項罪名,求情指收回佣為行業陋習,又指無力向公司還款,法官聞言稱:「貪鼲搹h錢都無用剩,即係仲有其他陋習﹗」 串謀供應商報大發票 騙餐廳300萬 被告依次為Aqua Restaurant Group(ARG)旗下尖沙嘴中餐廳「胡同」前副廚李達文(45歲)和前主廚吳錦偉(57歲),以及3名食品供應商盧志堅(63歲)、袁志前(68歲)及關植鴻(61歲)。5人被指2008年1月至2015年6月間,誇大發票上的供應量,串謀詐騙「胡同」逾300萬元,首被告和次被告則從中收取150萬元回佣。 辯方求情時指出,收回佣為行業陋習,首被告和次被告習以為常,輕看刑責,已受大教訓。至於另外3名被告,辯方稱「胡同」佔他們的生意額兩成至八成,為保生計而給予回佣,強調他們沒任何得益,望能輕判。法官表示同情3名食品供應商的處境,但案情嚴重,明言監禁無可避免,還押至11月25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6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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