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正在服刑的前政務司長許仕仁2013年被頒令破產,其破產信託人入稟區域法院,向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追討53萬元。
入稟狀指許仕仁在2008年12月16日、2009年10月27日及2010年4月27日向關雄生開出3張共53萬元的支票,破產信託人向關雄生追討該筆款項、利息及訟費。
許仕仁2014年因藉公職行為不當、串謀犯藉公職行為不當、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共5項罪名被判囚7年半,並須向政府支付1118.2萬元。入稟狀地址為赤柱監獄的被告人關雄生,因在許仕仁上任政務司長前,為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傳送850萬元予許仕仁,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兩項控罪成立,判囚5年。
【入稟編號:DCCJ 21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