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慢慢走,勿亂跑,馬路如虎口」,這首《交通安全歌》好多人懂唱,但每年仍有不少人因胡亂過路而傷亡。去年有逾2萬人因交通意外而傷亡,涉及81名行人死亡的交通意外中,六成死者為長者。警方稱,過往彈性執法時會對長者酌情,但由於長者是交通意外高危一族,警方預告日後不會再「留手」,遇有違規事項,不論年紀均會發傳票。 去年有20,381人因交通意外而傷亡,122人死亡,81名死者為行人,當中49人為65歲或以上長者,佔交通意外中行人死者六成,較前年增加(見表)。若以違例事項分類,涉及巴士、小巴、的士等公共服務車輛意外傷亡人數達9909人,其次為貨車違例涉及的交通意外,傷亡人數4509人,行人違例則造成3513人傷亡。 以往執法 多口頭警告長者 交通總部行政科警司(行政)葉小明稱,以往警方彈性執法檢控違例行人時,前線警員會對長者行使酌情權,給予口頭警告,不會發出傳票告上法庭。但由於數字顯示長者是發生意外高危一族,不時「貪方便」不用過路設施,或「舉拐杖」以為司機會讓路,故稍後如遇長者違規,警方會發傳票,不會口頭警告了事。 葉小明解釋,檢控長者胡亂過路行為並非不敬老,而是酌情安排令長者誤以為做法恰當,如前線警員截停要求出示身分證,長者會將年齡「當免死金牌」,但交通意外行人死亡以長者佔多,希望執法可令長者改變不當行為。 交通總部行政科總督察(道路安全)何麗芝說,去年警方對行人違例檢控逾43.8萬宗,較前年增加逾1.8萬宗,警方月底將採取為期一周的全港行人安全執法行動,呼籲市民做個負責任道路使用者。如不守交通規則過馬路,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重點執法 單車違例酒駕藥駕 去年涉及交通意外的車數目為25,185輛,當中17%為的士、15%為貨車,專營公共巴士及公共小巴亦佔共13%,故警方今年重點交通執法項目除包括單車違例、酒後及藥後駕駛等,亦會針對貨車及公共服務車的違例行為。警方下月初亦有違例泊車的大型行動,將針對包括商業區及校區的雙行泊車情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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