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報稱任職玩具小販的男子在金山郊野公園棍打並用網捉野豬,昨在觀塘裁判處承認沒有特別許可證而狩獵野生動物罪,被判處罰款4000元。 報告:鈍器致野豬嚴重頭傷亡 控方案情指出,去年8月30日晚上,有餵流浪狗的義工在金山郊野公園發現一個尼龍網袋,內有一頭已死的野豬,又看到被告在現場附近登上私家車離開,於是報警。警方循地上血[在山坡另一邊找到另一隻死野豬,再憑車牌號碼找到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案發當日在場,曾用網袋捉野豬,並用鐵棒打另一野豬。漁護署專家報告指出,野豬是因遭沉重鈍器造成的嚴重頭部傷害致死。被告盧偉雄(31歲)原被控殘酷對待動物及沒有特別許可證而狩獵野生動物兩罪,控方昨撤回殘酷對待動物罪,被告則承認沒有特別許可證而狩獵野生動物罪。辯方求情稱,條例最高罰款5萬元,而類似案例通常罰款1500至2500元。 【案件編號:KTCC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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