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佔旺期間高調拆路障的綠色和諧大聯盟核心成員「光頭周」周念慈(圖),被指向裝修工人收取2萬元保護費,又要求裝修公司職員銷案,被控串謀勒索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昨受審。喬裝成裝修公司職員的警員供稱,被告收錢後,明言不能在收據上寫「陀地費」,只能寫「保安費」。 被告周念慈(49歲)否認控罪。拘捕被告的警員供稱,案發當日準備了現金2萬元,給曾姓事主交予被告。警員喬裝成裝修公司職員,目睹被告從事主手上收取1萬元,並立據為憑,稱若寫「陀地費」會被捕,只能寫「保安費」或「清潔費」。其後警員在走廊以勒索罪拘捕被告。 收據寫「保安費」代陀地 根據控方案情,VTC建築公司受聘於寶祥大廈做維修工程。去年6月,VTC職員收到自稱劉民的男子來電,要求封利巿錢,職員拒絕,兩天後大廈的鐵閘遭黑色墨水弄污。被告自稱「阿慈」,以電話相約另一VTC職員見面,職員提議以5000元擺平事件,被告堅持要10萬元。被告後來要求職員到警署就被告涉嫌刑猁漁蚰騞P案但被拒,兩天後,大廈鐵閘再遭紅色墨水塗污。裝修工人其後相約被告見面交錢,兩名警員喬裝為裝修公司職員,被告收錢後被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7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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