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刺身牌 9食肆賣醬油蟹 6間其後停售 食環巡查後稱無發現違規
【明報專訊】韓式醬油蟹近年在港掀起熱潮,由於此菜式以生蟹醃製,持牌食肆須領「刺身許可證(俗稱刺身牌)」,但本報上周到尖沙嘴及佐敦一帶,發現至少9間有售醬油蟹的韓國食肆無領取剌身牌,當中8間其後回覆本報時稱已無貨或停售。本報昨以顧客身分查核,確認只有6間沒有再售。另外,8間食肆聲稱醬油蟹來自韓國,但食環署無要求進口海產需有衛生證明書,並稱巡查各店後無發現違規。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生蟹屬高風險食物,批評署方後知後覺,促加強監管進口及抽查。
明報記者 陳柔雅 冼韻姬 王慧瓊
本報蒐集坊間有售醬油蟹的食肆,透過食環署網站的持牌食肆名單,發現27間沒有刺身牌。記者先以顧客身分致電各店,確認有售醬油蟹,再於上周四以顧客身分親身觀察當中9間集中在尖沙嘴及佐敦的食肆,包括醬缸小食、平昌韓國餐廳、韓國錦城飯店、梨泰園韓國餐廳、草苑韓國料理、韓流村、石牆道韓國餐廳、三木韓國料理,以及阿利水韓國料理,確認全部有售醬油蟹,各店分別展示海報、宣傳單張,餐牌亦列明醬油蟹售價(見表)。
無牌賣未熟甲殼類 可囚半年
本報記者上周四晚在醬缸小食堂食兩隻醬油蟹,發現同時有其他食客在吃醬油蟹,但食環署巡視無發現違規。本報向食環署核對上述27間食肆有否領取刺身牌,但食環署未有回應,只稱已派員巡查上述食肆,無發現違規賣醬油蟹。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賣未經煮熟的甲殼類動物及刺身等,須獲署方准許,否則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日罰款最高900元。
顧客身分查詢 3間稱仍有售
本報向食環署查詢後,前日表明記者身分,向本報實地發現有售醬油蟹的9間食肆查詢。部分食肆負責人稱已停售及被食環署要求申請刺身牌,故將醬油蟹下架。當中醬缸小食稱,總店醬缸韓國料理領有刺身牌,其店則沒有,故已停售。
韓流村是唯一表明仍會照賣醬油蟹的食肆;草苑及三木則回覆記者已停售,本報昨以顧客身分再查詢,兩店仍稱有售。當記者再度表明身分,草苑負責人改稱已停售,正申請牌照;三木聲稱「有牌」,並稱若記者欲索閱其食肆牌照,需付千元。
進口海產 港無規定領證書
食環署表示,本港無規定進口海產需有衛生證明書,但建議海產進口商,應向來源地當局領取相關證明,確保海產宜食用及符合本港法例規定。該署沒備存違規賣醬油蟹的檢控數字,另無回應相關食物中毒個案數字,只稱去年曾驗6個醬油蟹樣本,全部滿意。
議員指食環後知後覺
對於有店舖聲稱已經無牌賣韓式醬油蟹達4年,但署方從無檢控,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認為,食環署至今才要求相關食肆申請刺身牌屬後知後覺,針對高風險的生蟹,應加強監管進口貨品及日常抽查,教育市民進食生蟹的風險;但若進一步禁止出售,則須證明食品本身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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