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2013年初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稱若不中止對他涉詐騙案件的「不合理」調查,他將「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又荓蝳V白「打招呼,請他的手下慎之又慎」。劉早前經審訊後,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年半。淪為階下囚的劉在犯人欄內明言一定會上訴,握拳高呼「歷史將會宣判我無罪」,又冷笑對梁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無。公道自在良心」。特首辦對案件裁決及劉的說法沒有回應。
散庭後高呼﹕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劉夢熊(67歲)昨早到庭時引述清末戊戌六君子之一譚嗣同的名句:「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以表達「坦然」心情。惟開庭後不消5分鐘,法官姚勳智便將劉定罪,其間劉一臉茫然地解開其西裝的鈕扣,緊皺眉頭,表情僵硬及愕然地望向其律師團隊。劉的兩名女兒及「紅顏知己」何綺雲在公眾席上則已淚流滿面(見另稿)。辯方求情後,法官判處劉即時入獄。劉雖表現冷靜,但甫散庭便高舉緊握拳頭的右手,高呼:「歷史將會宣判我無罪!」劉的家人及支持者則湧到犯人欄外,爭相與劉作最後的叮囑。劉沒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即時入獄。
官﹕如清白何須提助梁選特首
法官姚勳智說,若劉夢熊只是如辯方所言,發送涉案的信件及電郵只為阻止一宗「砌生豬肉」案,防止司法公正被濫用及提醒他人不要犯法等,則何須在信中提及劉如何義無反顧地協助梁助選特首,及荓蝳V白韞六「打招呼」;甚至稱若不中止廉署對他的「無理調查」,將「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與恩將仇報者同歸於盡呢?」姚官認為,劉若非要拉攏與梁的關係,便毋須在電郵提及他為梁助選時所做的事,從而要求對方回報幫他競選的人情;以劉的文筆,可將對方犯法的細節等具體羅列出來向執法部門舉報,故認為劉的行為明顯是希望梁及白干預案件的調查,帶有妨礙司法公正的傾向。
自認清白不代表可叫停調查
辯方在審訊時強調,劉發送信件只是為了中止「不合理調查」。但姚官認為,調查案件沒合理與不合理之分,或許有不少被拘捕或被控的人以不同理由認為自己是清白,卻不代表有權叫停執法部門的調查,更何G用威嚇字眼;劉強調自己「真金不怕洪爐火」,那麼「不受阻礙的調查豈不更能還他清白?」
姚官強調,司法公正的彰顯是即使有人認定被無理調查或檢控,可按法律的規定抗辯,而非以具威嚇的方式要求對方立即停止,否則必定會嚴重影響司法公正及打擊公眾對司法獨立的信心。
姚官續說,本案的嚴重之處在於劉發送電郵及信件的對象是特區最高層的首長及執法部門的首長,原可被判囚2年或以上,鑑於劉多次參與公益,社會多名賢達包括前特首曾蔭權都讚揚劉為社會貢獻良多,而劉在過去3年已承受巨大壓力,遂減刑至1年半。
曾蔭權讚揚參與公益 獲減刑半年
根據控方案情,劉於2013年1月8日因捲入東方明珠案(見表)遭廉署拘捕,他分別於1月9及10日,向梁及白發送涉案的電郵及信件。劉於信中指稱,若廉署不馬上停止對他「雞蛋堶惇D骨頭」的「無理指控」,一旦造成其聲譽及政治的損失,劉將按照毛澤東「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和魯迅「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教導,立刻公布包含驚天內幕的〈敦促梁振英辭職書〉,與恩將仇報者同歸於盡。
東方明珠案被拘 電郵梁促廉署停調查
劉另於電郵稱,「若果廉署對我下手是出於你(梁)的授意,或你見死不救,任由我被冤枉,請你想想特首選戰我是怎樣的義無反顧、全力以赴……期望你『言必信,行必果』,同白韞六專員打招呼,請他的手下慎之又慎,否則將引爆政治炸彈!」劉自辯時說,梁以廉署作為政治逼害的工具,以報復他對梁的公開批評,梁是他遭廉署調查的幕後黑手,他發信件予梁及白只為阻止一宗「砌生豬肉」案。
明報記者 章淑廉 植敏欣
【案件編號:DCCC8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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