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港土生土長的16歲尼泊爾籍少女Angela(化名),與居港已30年、有固定職業的父親於兩年前一同申請加入中國籍,惟有關申請去年底被拒絕,入境處並沒書面交代原因。Angela回想申請過程,認為處方的申請程序不透明,最後不交代拒絕理由,亦令她難以審視自己情G。 認同港人身分 無特區護照感缺陷 Angela說,自小已對「香港人」的身分有強烈認同感,在港出生、持永久身分證,但每當拿出其尼泊爾護照時,便感覺自己「有缺陷、並非真正香港人」,故兩三年前知道可加入中國籍換取特區護照時,便與父親一同申請。 職員堅持英語溝通 稱須符所有因素 二人於2014年底到入境處申請入籍,每人須先繳交各1730元的前期申請費。她憶述在櫃台遞表時,用流利廣東話與前線職員溝通,但對方堅持以英語查問其個人背景,令她覺得處方「不太歡迎自己申請」;約半年後入境處要求補交資料,交代Angela沒有申請入籍的兄長當時外遊一個月的原因,「感覺很奇怪,為何沒有關連的資料也要遞交?但問原因卻說『話唔到畀我聽』」,最後申請約一年後被拒。她曾向前線職員查詢,得到「必須要符合所有10個考慮因素才會獲批」的回覆。 Angela:感不被認同 入境處不評論 Angela稱自己除了沒有直系親屬為中國籍外,符合了所有入境處的要求,卻在沒有提供合理原因下被拒,「感覺是官方不認同我該屬香港人,較先前更感失望」。 入境處回應稱不評論個別個案,強調因應每宗申請個案的個別情G處理,處理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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