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除延長停止參與公營房屋項目投標期限,房署與4間涉事承建商商討後,承建商願意額外投放共1.4億元「履約保證金」,確保為受影響屋h加裝臨時水喉、免費提供兩年濾水器,以及更換有問題水喉。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主席張達棠說,此舉可避免承建商將來「走數」而需動用公帑。張又強調,即使承建商願交保證金,房委會未來亦會按合約追究責任。 保證換水喉 做足可取回 張達棠指出,以平均每個單位開支5000元計算,4承建商共需額外投放1.4億元成立保證金,若做足3項措施,便可取回保證金。他相信承建商目前不會承認責任問題,而承建商願交保證金對「加罰」有一定影響,「講埋責任問題,會『傾唔埋欄』」。 身兼房委會委員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早前提出成立保證金,對於房署與承建商達成共識成立保證金,他說目前涵蓋範圍較他原本構思的窄,「本來想包括居民幾年後身體因鉛水出事而需告房委會的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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