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法定古蹟、位於中環炮台里1號的終審法院,3月9日發生塗鴉案,正門左右兩根石柱遭人用黑筆寫上「司法不公平」、「霸道司法」及「依(以)權謀私」,其中「權」及「謀」兩字以簡體字書寫,法院對開一棵大樹樹身也被人寫上類似黑字。保安發現後報警,之後用兩張大紙遮蓋黑字。 警方到場調查,將案列為刑事疰a,翻查閉路電視發現一名可疑男子與案有關,暫時未有人被捕。據悉,疑人為內地男子,案發前數天曾自行到終審法院希望就案件上訴,但無果。 同日,尖沙嘴漆咸道南一道樓梯牆身也出現塗鴉,有人用紅油畫上鮮花圖案及寫上英文粗口「FxxK 689」,案件列雜項跟進,暫無人被捕。 《明報》記者翻查2015年起的報章報道,發現連同上述兩宗案件,最少有27宗噴字塗鴉案,平均每周約3宗。 ★知多點 ?塗鴉犯法?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在任何公眾地方或附近,以雕刻或其他方式,將任何字母、字樣、數字或圖案標記在任何石頭或路塹上,以致其外觀受損,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塗鴉也可納入《刑事罪行條例》的規管範圍,財產不合法地遭摧毀或損壞,便屬刑事毀壞,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 ?終審法院 整座建築物以花崗石及紅磚建成,1917年時作為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後來先後用作教育署總部、維多利亞地方法院、最高法院及政府新聞處等,1989年列為法定古蹟。 ★齊學關鍵字 塗鴉……graffiti 古蹟……monument 終審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 ★想一想 1. 你見過塗鴉嗎?那些塗鴉表達了什麼信息? 2. 你認為塗鴉是破壞還是藝術?為什麼? 資料來源:綜合《明報》報道、古物古蹟辦事處網頁、《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刑事罪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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