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同性戀傾向與行為 天主教及基督教反對同性戀行為,但教宗方濟各指出教會必須調整心態,使其成為接納所有人的「家」,呼籲教會寬容慈悲對待墮胎婦女、避孕和同性戀者,雖然天主教教義認為「同性戀行為有罪」,但「擁有同性戀傾向並不是問題」。方濟各誓言不會離棄同性戀者,曾表示「我憑什麼去論斷一名誠心誠意信奉上帝的同性戀者?」 香港同性平權 在香港,《性傾向歧視條例》及同性婚姻權利立法問題一直存在爭議。基督教組織「明光社」認為同性戀涉及道德爭議,「若強行一刀切訂立歧視法,將等同粗暴地剝奪市民在公共空間對同性戀行為提出不同意見的自由,無疑是強迫別人認同同性戀行為」。 不過,亦有教會人士支持同性戀者。自2005年起為同志爭取平權的牧師黃國堯透露本港教會對待同性戀教徒的一些做法——不少教會當得悉教友的性向後,有的會要求他們接受輔導,「由攣拗直」成為「新造的人」,有的不許同志教友領聖體、做侍奉,令他們知難而退;較開放的教會則會低調為同性戀者領洗,但仍會要求隱藏性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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