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從內地來港定居的17歲青年,去年聯同多名巴基斯坦籍青年,於街頭搶劫經營找換和手機維修的夫婦,其間用玻璃樽扑頭施襲,更用辣椒粉撒向女事主眼晴,劫去約64萬元財物。兩青年昨於高院承認搶劫罪,各判囚5年。其中一名被告聲稱,案中主謀曾協助他找到工作,他為報恩而犯案。 兩名被告邱杜安及鄒貴坤案發時均年僅17歲;男事主黃可健(50歲)及女事主梁鳳喜(46歲)則為夫妻,於葵涌經營找換店及手機維修生意。 休班海關關員途經 助喝止兇徒 案發去年7月27日晚上,兩名事主當時正在收舖,其間男事主突然被人推跌,遭玻璃樽扑頭,他身上38萬港元、20萬元人民幣、7部手機及5張已簽署支票被人劫去。女事主則被人以辣椒粉撒眼,暫失視力,但最終財物幸保不失。 其間有休班海關關員經過現場,喝止兇徒及報警。警方調查後拘捕兩被告。被告邱杜安警誡下聲稱,受一名叫「Jacky」的人指使犯案,並稱是為了報恩。 法官彭寶琴指兩被告即使在認人手續中未有被認出,但仍選擇認罪,給予他們額外刑期扣減。法官又特別稱讚案中海關關員見義勇為。 【案件編號:HCCC128、1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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