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魁北克省內年過40歲的婦女如想生育﹐不僅要和生理時鐘爭分奪秒﹐也需搶過政府設立的時限。魁省省府擬立法﹐禁止42歲以上的女性接受人工受孕手術(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醫生違反規定可被罰款5萬元。
按照20號法案﹐42歲以上的婦女不允許接受人工受孕﹐即便她們使用自己早前冷凍存儲的卵子﹐或其他年輕捐贈者的卵子。
省府早前數周宣布﹐它要急劇縮減公費資助的輔助生育服務。新例規定﹐只有因醫學治療原因譬如化療導致的不孕﹐始有資格接受免費體外受精手術。
為何人工受孕設定年齡上限﹐即時仍不清楚﹐但政府看似試圖節省醫療成本﹐阻止高齡女子妊娠﹐因為風險明顯偏高。
與20歲至30歲出頭相比﹐逾40歲的女性「妊娠毒血症」(pre-eclampsia)風險更高﹐那是一種出現在妊娠期間的高血壓症。另外﹐高齡產婦剖腹生產的機率也比較高。
但新例一經提出已經引來批評。
安省密西沙加市(Mississauga)助孕專家吉斯勒醫生(Dr. Matt Gysler)同意﹐年紀偏大的女子﹐更容易出現妊娠併發症。但他指出﹐平均來說﹐高齡產婦增加的醫療開支並不多﹐逾40歲女性接受人工受孕的人數也很少。
吉斯勒說﹐他認為年齡上限的決定﹐應該從專業標準而來﹐而非政府指示。
他也說﹐許多40歲以上的女性﹐會使用捐贈的卵子實現生兒育女的夢想﹐「那根本不應被政府法令所限。」
醫生違規可罰5萬元
有些團體如「加拿大不孕症覺醒協會」(Infertility Awareness Association of Canada)警告﹐20號法案將帶動「醫療旅遊」﹐促使魁北克婦女前往別省人工助孕診所﹐在那裏受孕之後﹐返回魁北克生育。法案明顯考慮到這一可能﹐其中規定﹐醫生為年逾42歲的婦女進行人工受孕﹐或僅是將婦女轉介到外省輔助生育診所﹐都會被罰款最多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