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開除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周六分析稱,10月底舉行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未有提及對周永康的處分,至今才宣布,顯示中共高層的不同意見,經過連番角力後,最終由習近平的一方取得主導。
劉銳紹表示,從新華社公布周永康涉及的罪名,亦顯示官方對周永康的量刑。至於是否涉及周永康案件的其他人士已經全部被處理,劉銳紹形容,涉及的已經是七七八八,但相信仍有個別「位高權重」的人物,暫時未受影響。
劉銳紹指出,相信案件是要達到政治目的,相信周永康的判刑不會輕,可能會是十多年。
劉銳紹認為,習近平打貪腐,基本上仍是用舊方法,雖然力度加強,仍然跳不出先黨紀後國法的框框,亦無輿論監督,令人留下派系清除異己的印象,對中國的長遠反貪腐工作,只會事倍功半。
而相比之前落馬的薄熙來和徐才厚,周永康五項重罪加身,遠超薄徐,徐才厚雖然尚未判決,但是薄熙來是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因此可以預料周所面臨的法律判決將是重刑。
從罪名上看,中共給周永康定了幾項「重罪」,總結起來就是「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其一,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此罪為受賄罪,也是外界預料之中。
這其中包括周永康家人在石油系統的牟利,以及周永康在選拔官員時買官賣官等問題。
其二,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這也屬於貪腐罪名的大範疇,更準確的說是「以權謀私」。
其三,泄露黨和國家機密;這可說是周幾項罪名中最為嚴重的一條,究竟泄露了什麼機密,向誰泄露,是否是外界所傳的周永康在薄熙來案時曾向薄「放風」?
傳曾向薄熙來「放風」
「王立軍事件」後,2012年3月7日全國「兩會」期間,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上,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李克強支持免除薄熙來職位的決定,但周永康投了反對票,成為九位常委中的不和諧音,從而令對薄熙來的處理無法形成統一意見。隨後,他更將中央的處理意見私下通知薄熙來,嚴重違背了中共中央組織紀律和保密法規。
此前的三項罪名都直接觸犯法律,隨後的兩項罪名指的則是周永康違反「黨紀」方面的內容。其四,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其五,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