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揭發民航處在興建新總部時,未經批准擅自增購設備及增建地方等,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說,事件初步看,或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民航處長羅崇文作為該部門的管制人員,負責審批部門開支,理應先停職受查。運房局長張炳良對事件表示非常關注,會責成處方盡快矯正有關問題,並會進一步了解清楚事件。 張炳良稱,立法會帳委會將排期聆訊,屆時民航處長及其同事以及其他相關部門會交代。對於處長會否停職受查,民航處稱沒有補充。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有關當局若有足夠證據顯示有公務員涉嫌違規或行為不當,會按既定程序採取適當行動,包括紀律行動。 財庫局﹕會考慮適當措施 對於事件中負責審批部分項目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在知情後有否作內部投訴,財庫局發言人回應稱政府會考慮適當措施,加強管控在審批後以工程撥款採購的家具及設備。審計署說,由相關部門就審計結果和建議,考慮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說,民航處長作為部門管制人員,負責審批開支,理應有更高的操守。他認為,事件初步看或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處長羅崇文應先停職受查。 他又說,公務員應按財務守則使用公帑,不能揮霍老百姓的「血汗錢」。行為失當分為行政失當及私利失當,如有關人物不清楚採購程序,或涉行政失當,應受內部紀律調查,嚴重者需革職;私利失當則涉刑事成分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至於處方未經批准,多買電視置於各高層人員辦公室,以及在處長辦公室加建廁所及淋浴設施是否屬私利,查錫我認為「有得拗」。 休息室「一開七」 或涉虛假文書 事件中,處方將503萬元的電視幕牆費用,記入民航處管制的更換空管系統項目,而非受建築署審批的工程項目,涉「自己批自己」。另在產審會批准興建一個意外調查員休息室後,處方擅自將「樓房裝修規格表」的封面上房間數目由「一間」改為「七間」,休息室「一開七」。查錫我認為當中或涉虛假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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