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佔領行動一個月以來,警方對違法堵路的佔領者及自行使用武力清場的反對佔領者沒有執法,均惹人垢病。港大法律學院憲法學教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警方不執法「一定程度上不完全符合法治原則」。被問到7名警員涉在暗角毆打示威者是否濫權,陳認為如警方在拘捕某人後,在該人無法反抗下仍施加武力,「好明顯係違法行為」,需作刑事調查,交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 陳弘毅稱,在三權分立下,行政機關包括警方有義務執法,如行政機關不執法,是違反其法律責任,又指如長期不執法,倒不如將有關法律修改或廢除。但他理解政府現時對佔領行動暫不執法是因為佔領人數較多,執法有實際困難,並不表示警方永不執法。 對於警方使用催淚彈和胡椒噴霧,以及以警棍打示威者頭部,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認為不能接受。他認為早前發生的個別警民糾紛,會影響警民關係,但希望雙方能互相體諒,又認為市民不應歸咎前線警員,他們只是執行上司指示。 陳文敏楊艾文同不信警黑合作 他又認為警民雙方在佔領期間已作出最大克制,因在長時間對抗下,並不容易保持冷靜。就警員涉毆打示威者事件,陳認為是個別事件,雖然屬不幸,但不能將責任歸咎所有警務人員。陳又認為,警方必須公平公正處理事件,以向公眾發出「警員濫權在任情G下均不能接受」的信息。陳又稱,不相信有「警黑合作」,相信本港仍有一隊專業及文明的警隊。 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楊艾文稱,警方使用過分武力令人遺憾,應召開公開聆訊調查,並作內部檢討未來如何應付大規模公民抗命。但他認為,前線警員在佔領初期可能只收到指令,不用處理佔領者,故面對黑社會衝擊佔領區時或不知所措,未有執法,後來已加強執法,不認為是警黑合作。 余若薇:小部分警或別有用心 對於「警黑合作」之說,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說,雖然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但她看到的畫面是,警方早上在金鐘清除障礙物後,下午即有「口罩男」出現,不排除有小部分警員別有用心,加上警方選擇性執法,不但影響市民對警方的信心,亦影響港人對法治的尊重,成為市民心中的一條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