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資料一
社協2014年調查
社區組織協會共訪問124個基層新移民,其中約97%為女性,年齡界乎12至65歲
˙資料二
綜合社協主任何喜華2014年發表的文章及社協調查
社區組織協會2014年9月發布的調查顯示,83.3%受訪新移民表示親身遭遇歧視;72.3%指歧視源自部分香港人不了解新移民且存有偏見和誤解;45.4%指是政府政策失誤、提供資源不足,導致公眾將責任歸咎於新移民。
近年公然煽動仇恨新移民行動不斷出現,受訪新移民均表示減少與人交往;減少接觸社會;很怕被人知道是新移民而隨時無故被侮辱,失去自信及安全感;對社會亦缺乏歸屬感;感受到被排斥,導致不能融入香港,損害社會整體發展。
˙資料三
綜合《明報》報道及評論文章
平機會提出修訂現行4條歧視條例,以建議《種族歧視條例》伸延至保障多4類情G:國籍、公民身分、香港居民身分或相關身分,即任何人不論是否香港居民、居港年期、旅客及移民等4種身分,皆不應受到較差待遇,引起爭議。有人憂慮修例會讓內地遊客和新移民變成「特權階級」。
「香港本土」成員兼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撰文指出,「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文件對種族歧視條例的檢討,茩垠輕銗瓣[居民與新移民、旅客會否出現「待遇差別」,公眾普遍擔心既有的福利資源分配會因此受到挑戰。一些以保障本土居民為先,按緩急先後分配有限資源的做法,符合國際慣例,這些「待遇差別」並不涉及侵犯人權。但若新條例獲通過,或會破壞分配機制,例如申請公屋須居港滿7年的要求,都可能被視作歧視。在僧多粥少下,所謂的公平分配只會變成互相爭奪,令《歧視條例》成為擾民惡法。
(答題指引見另文)
◆資料回應題
1. 根據資料一,指出數據反映了什麼信息,並說明其背後原因。
2. 參考資料二和資料三,分析是次修訂歧視條例何以引起爭議?
◆延伸回應題
3. 「公眾教育較政府立法規管,更能有效改善日益普遍的歧視新移民問題。」你多大程度同意此說?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