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教會傳道人涉嫌非禮15歲女教友,更與她非法性交,被控兩項非禮及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本訂於昨日開審,但控方指女教友情緒受困擾,經心理專家及社工評估後認為不適合出庭作供,決定撤回所有控罪。傳道人離開法庭時以黑布蒙頭,其間疑因不滿傳媒拍照,突然衝出馬路及爆粗大叫:「黐×線謘C」 事主受困擾不宜作供 法官葉佐文昨應控方申請,下令把原被告陳永忠(49歲)的全部3項控罪存入法庭檔案,控方日後若得到法庭批准,可再次對陳提出起訴。原控罪指出,被告於2012年7月某日在事主X家中強吻她及用手撫弄其下體,以及於同年9月12日與事主非法性交,當時事主只差一個月才滿16歲。據悉,陳永忠於2011年一次聯校活動中認識年僅15歲的事主,被告更透過事主認識其母親。 官﹕存檔日後可再起訴 據了解,陳永忠於案件揭發後已沒有任職傳道人,其後曾轉任司機,現時無業。另外,昨日有4名教友現身區院旁聽,有教友向記者表示,被告早前突然絕[教會,連電話號碼亦已更改,看報紙才得悉他捲入本案,感到非常震驚,故特地到法庭「了解下件事」,他又透露,事主現時間中到教會。 【案件編號:DCCC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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