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鄧棨然擬認損壞財產 明年答辯
【明報專訊】「12港人」中的鄧棨然在內地刑滿出獄移交香港就續2019年一宗管有汽油彈案還押,他被控串謀危害生命而縱火罪以及屬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提訊時,控方表示經認罪協商後,被告將承認交替控罪,縱火罪則存檔法庭。法官練錦鴻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2日答辯。
被告鄧棨然擬承認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一個大廈單位,管有玻璃樽、乙醇及汽油等懷疑汽油彈原材料。除管有汽油彈案外,被告另涉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今亦一併於區院提訊,該罪指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期間與其他人協助12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警務處調查。
意圖妨礙公正罪押後明年審
就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指今天才收到控方進一步文件。法官把此案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辯方無保釋申請,被告候訊期間續還押。
【案件編號:DCCC 323/20、 12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