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還押難與證人溝通 鄒幸彤再被拒保釋 支聯案料2024下半年開審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次提堂後一直還押。辯方昨於高院為鄒幸彤申請保釋,表示支聯會過去30多年反覆叫喊口號,無[象危害國安,「即使支聯會存在,中國一直崛起和變強」。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陳慶偉聽畢表示,不信納鄒幸彤獲擔保後「不會繼續」從事危害國安行為,拒絕保釋申請。聆訊期間,法官頒令解除傳媒報道限制,並透露支聯會案預料於2024年下半年開審。
鄒幸彤還押逾兩年,昨日出庭時精神不俗,多次向親友揮手微笑。法官陳慶偉早前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解除傳媒報道是次保釋聆訊的限制。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昨日甫開庭提出反對,指保釋聆訊或會披露案件證據,一旦公開將影響審訊公正。代表鄒幸彤的大律師張耀良則稱,所有證據均在公開領域,鄒希望案件公開審訊。陳官最終表示,是日聆訊主要圍繞法律觀點,傳媒可發布內容。
辯:支聯沒令中國陷危
活動會否反彰一國兩制?
針對保釋申請,張耀良稱控方依賴鄒幸彤在支聯會的參與情G、公開發言和文章口號舉證,但支聯會成立超過30年,無證據顯示上述活動危害國安,中國亦無陷入危險,「恰恰相反的是,這些活動會否突顯『一國兩制』存在?會否改善中國形象?這值得討論」。
擬召中國憲法專家做證人
張耀良提到,終院曾在「黎智英案」判辭引述人大「5.28決定」,列明國安法旨在制止嚴重危害國安的活動,鄒幸彤僅和平表達意見,不屬於嚴重危害國安,加上國安法包涵人權保障,鄒應獲保釋。陳官聽畢笑言,他閱讀人大決定很多次,已知悉國安法立法原則。
張又形容鄒幸彤是百分百溫和派,並非隸屬本土派,亦沒主張「港獨」;支聯會以「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為綱領,旨在促進中國民主化,控方無法說明支聯會過往行動,如何具體達到危害國安的結論。張透露,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擬在審訊親自抗辯,並傳召海外專家為辯方證人,講述中國憲法和法律制度,鄒在還押間沒有充分機會和證人溝通,希望保釋候審。
張表示,鄒幸彤一旦被定罪,可能被判囚5至10年,還押日子有可能比服刑時間更長,冀法庭批准保釋。張提及「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委員會」就鄒幸彤事件發表的報告,陳官聞言稱法庭只是處理保釋申請,「如果你想發表政治演說,應該在庭外發表」。
控:法律探訪全獲批 毋須保釋
蕭啟業陳辭時反對保釋申請,指鄒幸彤還押中接受429次親友探訪及62次法律探訪,全獲懲教署批准,鄒可經法律團隊和證人溝通,毋須保釋外出。陳官聽罷陳辭後表示,法庭不信納鄒獲擔保後「不會繼續」從事危害國安行為,最終拒絕申請。
【案件編號:HCCC155/22】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