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警駕車買咖啡超速撞死途人 遺孀不滿「不嚴重」結論提覆核
死者未依燈號過馬路 SIU未檢控涉事警員
【明報專訊】一位駕駛警車正在去買咖啡途中的安省省警,以超過限速20至30公里的速度,撞死一名未有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的行人。事後﹐安省省警雖然也認定肇事警察的行為有不妥當的地方,但「性質並不嚴重」,警員也沒受到紀律處分。死者的妻子不服,向安省高院提出申訴﹐要求改變省警的結論,以便進一步對此進行聆訊。
此事發生在2020年9月28日晚午夜時分,在巴里市(Barrie)附近的米蘭(Midland)鎮,一名男子多茲克(Tyler Dorzyk)與友人一同步行進城返工,當晚是一個雨夜,黑暗中的視線不佳。
多茲克和友人要橫過12號公路,雖然當時他們面對的行人過路燈是紅燈,但他們還是決定過馬路。這時省警麥克貝恩(Jaimee McBain)駕駛一輛沒有警察標記的警車疾馳而來,猛烈撞上了正過馬路的多茲克。雖然麥克貝恩立刻掉頭回來對多茲克進行搶救,但後者還是很快喪命。
事後麥克貝恩向調查人員表示,她當時是為某處犯罪現場的另一位警員買咖啡回來,因為看到是綠燈,也就沒有留意到居然會有人過馬路。
但一家獨立的監警機構、警察審查主任辦公室發現,當時麥克貝恩警官有超速的嫌疑,她的車速當時是在每小時72至97公里之間,但這一路口的限速,已從每小時80公里降至每小時60公里。
即使如此,負責調查與警察有關的平民重傷和死亡事件的安省特別調查組,還是認為責任在沒有遵守規則的行人身上,因此沒有對麥克貝恩做出刑事檢控,安省省警也沒有根據《公路交通法》提出檢控,此事算是到此為止。但多茲克的遺孀達特奈(Courtney D' Arthenay)則被省警的通知書中的措辭所激怒。該通知書稱,涉事省警的不當行為「性質並不嚴重」,不會為此舉行聆訊。同時﹐省警也沒有解釋為何會得出這樣的一個結論。
達特奈認為省警對她丈夫沒有絲毫的尊重,也不向公眾解釋警方結論的理由,因此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宣布涉事警員的不當行為「性質嚴重」,要舉行聆訊,並擴大對該警員的紀律處分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