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定清晰虐兒定義 醫衛界支持舉報立法
【明報專訊】《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要求社福、教育和醫療衛生界共23類專業從業員強制舉報虐兒。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昨舉行聽證會,25個醫衛界團體代表出席,大部分團體支持立法,惟冀當局能提供清晰的舉報指引和包含實例的培訓。有代表關注涉精神健康的虐兒個案不如肢體虐待容易識別;有代表認為刑事責任過重,憂出現濫報;有代表關注針對強制舉報者的支援。
香港外科醫學院代表陳巧兒關注草案對「虐兒」的定義,指精神及言語的虐待不易識別,且部分輕微的虐兒行為難在第一次診斷過程中識別,冀當局能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
護協籲法律支援保障舉報者
香港護士協會教育主任何家穎則倡制訂清晰的舉報指引和分級指引,確保前線員工能進行風險評估。她又反映,部分前線員工憂舉報後面臨上司的壓力,倡向舉報者提供法律支援等,舉例稱曾有住院機構的護士私下帶一名受父親性騷擾的未成年病人報警,反遭「照肺」。
香港眼科視光師學會副會長林文凱說,希望當局可重新審視強制舉報者的法律責任,稱刑事罪責將導致吊銷執業資格,憂部分人為逃避刑責而舉報,出現「濫報」,有違立法初心。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務委員會主席梁嘉傑表示,現時醫學界用刑事法律處理非常罕見、極端的個案,關注虐兒舉報是否屬極端範疇,且認為草案未考慮醫生的主觀認知及想法。他亦認為,18個月過渡期不算長,憂對醫生培訓不充分。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回應稱,草案已規定嚴重虐兒個案須強制舉報,不適宜再分級。他亦指,局方會研究過渡期是否應延長,並重申「強制舉報者指南」會在法例正式生效前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