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拳打警司臉 男子認罪判醫院令
【明報專訊】東九龍總區交通部高級警司余偉良上月於九龍灣太子道東跑步,遭路過的陌生男子揮拳打臉,致太陽眼鏡破裂及臉部受傷。涉事男子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接納精神科醫生報告的建議,判處被告3個月醫院令,另須向余支付950元,賠償被告打爛余的一副太陽眼鏡。
狺荈妓棺 賠950元
被告蘇章興(40歲)報稱無業,被控今年10月18日在九龍觀塘區牛頭角太子道東行人路近燈柱DF3592襲擊余偉良,導致余身體受傷。
控方表示,事主要求被告付950元賠償疰a的太陽眼鏡,辯方稱被告出院後會籌錢賠償事主。裁判官下令被告須於獲釋兩周內透過法庭支付賠償金。
承認案情指事主余偉良與被告互不相識,案發日余在上址跑步時,被告突然用右手打向余的左臉,導致余的太陽眼鏡損壞及臉部受傷。被告其後逃走,但被截停拘捕。余送院治理,發現臉上觸痛及損傷。
【案件編號:KTCC19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