躉船工3米高甲板墮船艙不治
【明報專訊】一名男工人昨早在新油麻地避風塘對開海面一艘躉船上工作時,疑由3米高甲板墮下船艙昏迷,送院搶救不治。警方到場調查,將案件列作工業意外。海事處回覆查詢時指出,接獲事故通知後已即時派員到場了解,目前仍在跟進調查。
墮斃的58歲姓黃男子,據悉育有一名已成年兒子,家屬事後趕赴醫院,眾人驚聞噩耗,情緒激動。工權會事後派員到醫院了解,為家屬提供援助。會方提醒,進行相關工作時必須遵守離地工作的守則,例如要有足夠高的護欄,有需要亦需佩戴防墮裝置、安全帶等。
現場為大角嘴海輝道新油麻地避風塘對開約400米海面。昨早11時許,黃於躉船工作時,意外由3米高甲板墮下船艙,頭部受傷昏迷,工友發現報警。消防及救護員接報到場登上躉船,為黃初步治理,固定頭部及戴上氧氣罩,再放在山兜抬上水警輪,水警輪將傷者送返岸邊,交由救護車送院,惟搶救後證實不治。消息指,當時船上有其他工友,惟未有人目擊事發經過。
嚴重工傷修例後可罰款1000萬
海事意外最高罰5萬
翻查資料,經修訂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今年4月28日刊憲,工業意外嚴重情G最高可罰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惟海事工業意外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一年。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周小松表示,海上及陸地的工業安全本質無異,是監管部門不一,不過現時海上工業意外罰則極度偏低,「你罰得錢太少就完全無阻嚇力,咁你條條例擺魒鴢}名存實亡」,因此宜提高罰則以起警示作用,而部門亦應加強巡查及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