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傘實名登記 兩協會月尾起推
【明報專訊】本港今年發生6宗滑翔傘事故,運輸及物流局長林世雄昨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香港滑翔傘協會」和「國際滑翔傘協會」將於本月31日起推行「滑翔傘活動實名登記」系統,兩個組織除會負責管理和更新登記名冊,亦會為登記者提供帶有註冊編號的標籤,以貼在其滑翔傘裝備上展示。
提供編號標籤貼裝備上
林世雄稱,實名登記和標籤制度將有助救援、調查和執法時辨認參與滑翔傘活動者身分,亦能讓政府和滑翔傘組織更直接做宣傳和教育工作。
今年2月,一名62歲男子與友人、義教教練玩滑翔傘從西貢獨孤山飛往浪茄灣,其間62歲男子疑失控墮海,搶救不治。選委界別議員陳沛良向政府提問表示,現時只有以滑翔傘提供航空服務作出租或受酬的人,才須向民航處申請許可證,其他滑翔傘使用者毋須作出相關申請,詢問當局會否要求所有滑翔傘使用者都須申請許可證。
林世雄回覆稱,民航處曾參考其他地區對滑翔傘活動的監管制度,如內地、英國和美國等,各地監管制度不同,暫未擬更改條例至涵蓋非取酬的滑翔傘活動。
民航處自1990年代已在《香港航行資料匯編》列出可進行滑翔傘活動的空域邊界和操作高度。根據《匯編》,現時有8個可供滑翔傘者使用的空域,分別為大東山、鳳凰山、浪茄灣、馬鞍山、北潭凹、八仙嶺、西灣,以及石澳東和石澳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