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衝立會案明年2?1裁決
【明報專訊】2019年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案,包括劉鬖J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共7人早前承認暴動等罪,藝人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等罪受審。案件昨日在區院續審,控辯雙方已經處理完畢不認罪被告的證供。法官押後案件至11月11日結案陳辭,並暫定明年2月1日裁決,屆時將就已認罪7人求情。
劉鬖J確認解僱代表律師 自行求情
認罪的7名被告為羅樂生、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沈鏡樂、劉鬖J及范俊文;否認暴動等罪的6名被告為黃家豪、何俊諺、馬啟聰、王宗堯、吳志勇及林錦均。今日庭上透露,劉鬖J不久前解僱其代表律師,打算自行求情。劉鬖J確認事件,並指需時預備求情陳辭。
控罪指出,13人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除林錦均外,12名被告均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林另被控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干犯一項刑事損壞罪,潘浩超則被控在政總外干犯一項非法集結罪及一項刑事損壞罪。
【案件編號:DCCC606至610/20等】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