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撐建屋 高球場發展過首關 9.5頃准改「未定用途」 下月需收申述變數仍多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將粉嶺高球場部分土地改劃用途,昨日「闖關」成功,獲城規會接納將約9.5公頃擬建屋用地(涉及粉嶺高球場「舊場」3個洞),由「住宅(甲類)」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並同意土地作公營房屋的發展意向。按程序,城規會接納建議修訂後仍需「過三關」(見表1),包括8月接收進一步申述、按需要舉行公聽會及將草圖交予行會批准,土拓署方可啟動研究修改建屋項目。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林筱魯稱,按程序而言城規會仍需接收公眾進一步申述,同時球會可就決定申請司法覆核,令事件進展充滿變數。
哥球會:極度遺憾 迎難而上
香港哥爾夫球會稱對城規會決定「極度遺憾」,反對任何將「舊場」用作發展房屋的計劃,會「繼續全力以赴,迎難而上」,以確保球場完整性不受破壞。球會已就政府環評提出司法覆核(見另稿)。
政府計劃9月收回170公頃粉嶺高球場中的「舊場」範圍,涉及32公頃用地,並提出當中9.5公頃擬建房屋。城規會昨續審議土地改劃,於歷時約4.5小時的會議後接納規劃署建議,將當中約9.5公頃擬建屋用地,由「住宅(甲類)」地帶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以讓土拓署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的設計佈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
三大同意原因:整體可行、配合周邊、不涉拆遷
城規會解釋,大多數委員同意約9.5公頃適合作建屋意向基於三大原因,包括各項技術評估已大致確立在用地發展公營房屋的整體可行性;用地位於粉嶺上水新市鎮邊緣,鄰近上水港鐵站和多個公共屋h,擬議發展和周邊環境相配合;以及擬議公營房屋發展是未來10年房屋供應的一個來源,且用地屬政府用地,不涉收地拆遷,有時間優勢。
餘下約22公頃土地按原建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保育暨康樂」地帶,保留作保育及與保育意向相容的靜態康樂用途,城規會同時促請政府妥善保育該用地天然景觀及生態特色,並在不影響保育意向同時盡量開放予市民作靜態康樂之用。
城規稱已平衡不同訴求 盼互諒互讓
城規會稱,留意到球會就環評提出司法覆核,認為待土拓署檢視建屋設計佈局等,並獲環保署長批准後,再由規劃署按獲批的修訂方案向城規會建議合適的住宅用途標示和發展參數,較現階段維持高密度發展的「住宅(甲類)」地帶,更為穩妥。
城規會又補充,詳細考慮6787份申述和51份意見、5場聆聽會約190名出席者的口頭陳述,以及規劃署和相關部門的意見與回應後,認為上述建議修訂已在不同訴求之間平衡,希望能得到社會和個別持份者或群體的支持和互諒互讓,共同解決土地房屋問題。
林筱魯:球會或再興訟 料難申禁制令
身兼城市規劃師的林筱魯稱,按正常程序,城規會8月初要展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建議修訂,讓公眾查閱並接收進一步申述,若有需要則需再舉行公聽會。他認為當中仍存相當變數,包括球會會否就城規會決定採取法律行動,並引發程序出現拖延等問題,目前難料事件發展方向。他又補充,若球會能申請禁制令,事件將進入法律程序,屆時建屋發展可謂無期,惟他補充,禁制令門檻較高,相信「較難取得」。換言之,當局目前闖關僅屬第一步,料日後仍有多重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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