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姨舅囚終身 女囚犯盼留小欖 賄懲教罪成囚半年
【明報專訊】2018年於o魚涌槍殺姨舅的女保鑣(圖)早前被判謀殺罪成、終身監禁,前年11月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下稱小欖)服刑期間,涉向女懲教主任提供30萬賄款,希望對方助她留在小欖繼續服刑,期望獲頒醫院令。她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成,判監6個月,與終身監禁刑期同時執行。
官:「畀30萬你」非隨口說
被告詹心桀(現年49歲)被控於2021年11月6日,經懲教署與香港政府進行任何事務往來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高級懲教主任蔡小嫻提供利益,即30萬元。
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昨日裁決時引述蔡的證供,蔡指被告當時特地呼喚她至牢房的觀察窗口外,向她稱「我畀30萬你」;蔡有其他同事在旁時,詹沒說出相同說話。朱官認為由此可見被告說話有特定內容及對象,非隨口說出。
裁判官又指,蔡同時是病房主管,有份參與撰寫被告的護理報告,被告此前亦不斷提及想留在小欖服刑或被判醫院令,理解被告有機會認為蔡可幫自己留在小欖,詹的說話是希望蔡撰寫報告,讓她被判醫院令。
有適應障礙 無嚴重精神問題
裁判官又接納精神科醫生鄧宛兒供辭,指出被告雖然性格有問題及有適應障礙,但無嚴重精神問題,認為被告並非無意識做出該行為,最終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稱本案只是單一事件,重犯風險低;案發時被告「係好簡單一句說話」,控方亦無證據顯示被告有準備付諸實行,望盡量輕判。法官最終判囚6個月。
【案件編號:TMCC 17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