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專題:港車北上投保 宜考慮加強保障額
【明報專訊】「港車北上」7月1日起實施,已獲批申請的香港私家車可經大橋往來香港與廣東省。港車北上便利香港居民以自駕方式到廣東省作短期商務、探親或旅遊,進一步善用港珠澳大橋和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和發展。香港人可以利用假日在廣東省自駕遊當然是愜意之事,但在出發前投保一份有效保險是不可少。
明報記者 龍彩霞
港車北上的香港駕駛者需要一份第三者風險保險,亦須符合兩地的保險法規,包括為其私家車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或「等效先認」保險)。香港駕駛者需要購買內地交強險,但保障額只有20萬元人民幣,若嫌保障額太小的話,可以考慮附加商業險一齊投保,保障額可以提升到100萬元至1000萬元人民幣。
駛經不同路段
須遵守所屬地域法例
申請港車北上的車輛每次入境內地後,可連續停留不超過30天,每年在內地累計停留不得超過180天。由於車主在香港行車是靠左行駛,但在內地及很多國家都是靠右行駛的,港車北上司機或需時習慣,若不幸在廣東省自駕遊時遇上意外造成損失,一份汽車保險便可發揮作用。港珠澳大橋橫跨香港、內地、澳門三地的水域,香港車輛使用不同路段時,要分別遵守所屬地域法例。
香港保險公司提供的「等效先認」保單,形式為於香港汽車保險保單上附加內地汽車保險,後者於內地有效,整張保單由一家香港保險公司出單,車主或司機毋須分開購買兩份保單。「交強險」在5座位或以下私家車保費每年約近千至1200港元,6座位至8座位保費約為1000至1400港元。
除了內地政府強制規定必須要有「交強險」外,內地亦有另一自選保障「商業險」,商業險每年保費約1100至1400港元,讓車主可得到更全面的保障。
附加商業險 可提高保額
市場上大部分保險公司提供的商業險,是將第三者責任保障的保額由「交強險」的20萬元人民幣提高至200萬元人民幣,同時車上人員責任保險保障受保車輛上司機及乘客的人身傷亡。但要注意的是,「商業險」是額外保障,只能在購買「交強險」時一同申請,故在投保時,不可單獨買「商業險」而不買「交強險」。讀者或會問:那麼只買「交強險」不買「商業險」又可以嗎?條例上雖然可以,但保障範圍和保額是否足夠,大家便要審慎考慮。
首階段有16家保險公司可以承保「等效先認」保險,在內地遇到交通意外的處理手法其實跟香港差不多,在意外發生後,記得保持冷靜,在確保自身安全後,宜即場拍照及拍片留下證據,之後便可打110(公安)或122(交通事故)向內地公安報案落口供,並打電話通知保單上提供的內地保險公司。
[活在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