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碧蕙涉造帳案 前經理人稱無收佣 為助江簽抽佣協議
【明報專訊】香港首位華人女騎師江碧蕙擔任一間私營保健中心營運總監時,涉訛稱其經理人轉介客戶予該公司,獲發佣金約3800元,江否認3項偽造帳目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友人兼前經理人供稱,因為協助江,同意以她的名義簽署了一份協議書,聲稱從涉案中心抽一成佣金;惟辯方指出經理人的口供或會令自己陷入串謀等罪,控方決定將案件押後至8月1日再訊。
控方昨傳召被告江碧蕙的前經理人蘇嘉玲作供。蘇稱與江於2007年相識,並由2019年9月至2020年擔任其經理人,負責接洽馬術及烹飪相關工作,三成薪酬會由經理人公司收取。2019年7月涉案加心康智能醫療(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加心康)成立後,江曾邀請蘇參與其公司的心血管檢測,蘇形容檢測服務「好好」,後來又介紹了一些朋友和旅遊節目主持胡慧}到該中心接受檢測。
指江稱董事「唔肯畀佣」予一中介
蘇嘉玲憶述第一次檢查後,江曾提出蘇可透過介紹客戶收取加心康一成佣金,蘇婉拒,並向江建議「既然你收一成佣,不如你平雥q我鷸riend啦」,其後蘇的朋友去做檢測都有一成折扣,當時蘇沒收取過任何佣金。惟於2020年5月,江向蘇提起加心康董事林建明「唔肯畀佣金」予一中介,江因此希望將客戶改為由蘇轉介,好讓林批出佣金,同時江又經常抱怨林,說林曾欠她錢,蘇覺得林是「呃佢(江碧蕙)」,蘇遂同意以其名義收取。
辯方指前經理人口供或自招串謀罪
此時辯方要求蘇離場,向裁判官指出,蘇的口供或會令蘇自己陷入串謀等罪,希望法庭適時警告證人。在辯方盤問下,蘇承認自己於2020年5月8日簽署一份協議書,協議書由江傳給她,事前亦有告知她有關內容,所以「見到10%佣金同埋加心康的logo,就簽了文件」。
【案件編號:ESCC25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