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高層與夫偷食物案 辯:不能排除分心
【明報專訊】曾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涉與任職骨科醫生的丈夫在超市偷取海膽等逾1600元食物一案,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辭指出,兩名被告起初還「懵盛盛」,經過沉澱及翻看閉路電視後,才知道他們在分心下將未付款貨品帶走,並指當時正為身處內地疫區的孻女而操心。裁判官聽畢陳辭後,將案件押後至4月6日裁決。
昨結案陳辭 押後4.6裁決
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否認於去年4月23日在黃埔AEON偷竊總值1632.8元的10件食物。
控方陳辭表示,法庭已裁定兩被告是自願在警署內錄取口供,而且兩人可以及早向保安解釋因為分心或無為意才犯案,惟相關說法直到審訊時才提出。
辯方則指出,案發時杭州市拱墅區內爆發疫症,被告的孻女身在當地,故二人身為父母擔心兒女之情很正常;G且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兩名被告在自助付款機掃描貨品時無互通眼色,莊主動叫職員協助,以及將所有貨品攤放在^上等,辯方形容兩人毋須做此「假動作」。
最後辯方稱,雖然控方提出對被告不利的情G,包括他們帶走逾30件貨品中,未付款貨品佔總數近三分之一,以及最貴的3件貨品都是未付款,但是考慮兩名被告行為不鬼祟及沒有即時離開超市,認為法庭不能排除二人可能分心的說法。
【案件編號:KCCC 1147/22】